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同居专题 > 我想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案由分别有哪些?

我想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案由分别有哪些?

一、案由的确定
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新修正的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通过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解除同居关系所引发的子女抚养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案由确定为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
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指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因分割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而发生的争议。
二、法院的一般处理原则
1、一般情况下,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外,其他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对同居关系期间发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4、同居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其他为个人生活所负债务,由个人清偿;
5、有关解除同居关系后子女抚养权扶养费等问题的处理同离婚纠纷
最新修订:2024-02-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