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网络环境中要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信息和承诺,避免点击不明链接,以防遭遇网络诈骗。
(二)若发现可能的网络诈骗行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三)各地司法机关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尽快确定本地区网络诈骗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以便更精准打击此类犯罪。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