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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在公安取保对方谅解了,已经转刑事还判刑吗

1、不一定,故意伤害案件已经取保候审,显然受害人伤情应达到轻伤二级或以上,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虽然受害人给予书面谅解,但是该谅解仅为法定的从轻处罚事由。并非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事由。但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认定犯罪嫌疑人积极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知罪认罪悔罪、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侦查审查、主动交代同案犯,可能会在其法定职权内,结合案情及其自身的自由裁量权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是,并非只要符合上述情形了,就必然不会被起诉
2、如果检察院最终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确实客观存在,犯罪嫌疑人应委托一名责任心强、职业素养高的刑事律师为己方做罪轻辩护,向人民法院积极出示上述描述的己方存在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客观证据,争取量刑上的从轻。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刑法72条的相关规定,应依法积极争取缓刑。最大限度的维护己方的合法利益。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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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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