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共同购买的物品属共有财产,处分需全体共有人同意(另有约定除外)。擅自处分时,买受人构成善意取得则取得所有权,受损共有人向处分人索赔;不构成善意取得,受损共有人可确认买卖无效并要求返还财产,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共有财产的处分有明确规定。当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物时,要根据买受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来确定处理方式。若买受人不知为共有、支付合理对价且完成交付或登记,符合善意取得条件,买受人获得所有权,此时受损共有人只能向擅自处分人主张赔偿损失。若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受损共有人有权请求确认买卖行为无效,并要求买受人返还财产。遇到此类情况,可先尝试与擅自处分人协商赔偿或追回事宜,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需提交共同购买凭证、擅自处分证据等材料。如果大家在共有财产处分方面遇到难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