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
判刑规定为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战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
(一)故意造成无辜居民死亡、重伤或者
轻伤三人以上的;
(二)强奸无辜居民的;
(三)故意损毁无辜居民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不满规定数额,但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是指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
抢劫、抢夺无辜居民财物的行为。
战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抢劫无辜居民财物的;
(二)抢夺无辜居民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或者不满规定数额,但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