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
刑罚条件。
1、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变通条件应当
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
证据和程序条件。
1、证据不符合
逮捕条件的:对
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2、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
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3、移送
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
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
审查起诉和审判的;
四、可能出境条件: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五、不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限制条件:
1、
累犯;
2、
犯罪集团的
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
暴力犯罪;
6、其他严
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