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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公司注销如何出具清算报告

最新分公司注销如何出具清算报告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
2024-02-29 20:15:46 已帮助22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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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如何出具清算报告

首先要有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注销分公司,根据这个决议由纳税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报告》,这个是税务局内部文书,纳税人看不到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就可以办理注销手续,强调一下,是要查账的,但不是清算分公司的所得,而是稽核分公司相关的税费有没有交足,有无违章未处理,有无拖欠税款,分公司不是法人机构,是不需要出具清算报告的。分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第一《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第二《指定(委托)书》;

第三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的破产裁定;

第四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第五三次注销公告报样(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

第六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第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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