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之内,2005年11月、12月申请办理二代身份证,但并未领取的当事人注意更换新证。根据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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