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新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新

逮捕之后进行侦查羁押的时间通常是两个月。

要是案情比较复杂,到了规定期限还没法结束的案子,就可以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把期限再延长一个月。

这里有一些特殊情况哈,像以下这些案子,在那两个月期限到了还不能侦查完的,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就能再延长两个月。

比如说交通特别不方便的边远地区的那些重大复杂案子,还有重大的犯罪集团案子,以及到处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子,再有就是犯罪涉及的范围很广,取证特别困难的重大复杂案子。

要是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要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按照规定延长了期限还是不能侦查结束的,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最新修订:2024-11-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