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民事诉讼进程,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量争取适用简易程序,这样一般能在三个月内审结,能更快获得结果。
(二)如果案件复杂需适用普通程序,当事人要做好较长时间的准备,同时关注法院是否按规定时间审理,若有超期情况可适当询问进度。
(三)涉及上诉时,当事人要清楚不同上诉类型的审理期限,督促法院按规定时间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