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主要就是说毫无缘由地去挑衅别人,想打谁就打谁,或者骚扰别人,随便毁坏、霸占公私财物,还能在公共场所捣乱闹事,把社会秩序搞得乱七八糟的。
这种行为的特点就是比较随意,目的大多是为了显示自己厉害或者发泄心里的不满啥的。
聚众斗殴,是为了报复别人、争夺一方地盘或者其他不正当的目的,把好多人纠集在一起成群结伙地互相打架,把公共秩序给破坏了。
一般来说,它有很明确的聚众目的,组织性也比较强。
它们之间的联系就是,两者都对社会秩序有破坏作用,都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区别,就在于寻衅滋事更注重行为的随意性和个体性,不一定非得有明确的聚众目的;而聚众斗殴特别强调聚众的行为和组织性。
比如说,就一个人在大街上无缘无故地打别人,那可能就是寻衅滋事;要是好多人纠集在一起互相打斗,那就构成聚众斗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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