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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与债权人的举债的主体有什么区别

债权人与债权人的举债的主体有什么区别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9 09:08:43 已帮助36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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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主体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债的责任。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资金)、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行政机关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贷)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按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以上是对债权人的主体 是啥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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