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据此,即便是没有设定抵押权的房屋,若被执行人存在上述几种情况,法院依然可以强制执行其唯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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