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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债权人如何认定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认定这一问题,一般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就可认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信贷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所谓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利息的一种经济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

    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即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个人或法人吸收公众存款,另一种是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法人采用违法的方法吸收存款。

二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即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相同,即都是还本付息的活动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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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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