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仅请求解除租赁合同,不涉及财产争议,按件收取诉讼费,通常在50元至100元。
(二)若涉及财产争议,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超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超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超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交纳;超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交纳;超10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按0.9%交纳等。
(三)具体诉讼费金额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起诉时原告先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等。非财产案件中没有涉及财产争议的按件交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