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广东要约要约的区别和意义

广东要约要约的区别和意义

1、意义不同

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表示不同

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3、承担责任不同

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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