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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程序与公证流程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房产遗嘱公证

房产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房产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公证遗嘱程序的相关解答,望采纳。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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