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产权质押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质押标的物出质,经评估作价后向银行等融资机构获取资金,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行为。
(2)股权收益质押率就是融资额和质押股票市值的比例,由银行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质押率越低,对投资人越安全。由于每一股融到的资金越少,意味着在将来必要的时候,每股可以收回的资金都应该有保障,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比例和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