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立案管辖主要是依据执行依据的类型来定的。
通常,是由作出那个执行依据的法院来管辖,像一审的法院,还有作出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等等。
要是法律规定是由其他法院来管辖的话,那就按照规定去执行。
比如说,执行标的要是不动产的话,那就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来管辖。
要是有多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就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申请执行;要是当事人向两个以上的法院申请执行了,那就由最先立案的那个法院来管辖。
另外,上级法院是有权执行下级法院管辖的执行案件的,而且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执行案件交给下级法院去执行。
总的来说,立案管辖的确定就是为了保证执行工作能够有序地进行,并且做到公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