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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诉讼管辖范围

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范围主要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的。

通常,要是国内这一方有住所地,那住所地的法院就有管辖权

要是被告不在国内居住,那原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就可以管辖。

要是双方都不在国内居住,那就由原告或者被告原来的住所地法院来管。

还有,一方出国前的居住地法院有管辖权,出国后的居住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要是双方都出国定居了,那就在一方原来的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辖。

不过,具体到底是哪个管辖法院,得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确定。

要是对具体的管辖事宜有疑惑,最好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就能得到准确的法律建议。

最新修订: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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