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若无特殊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可尽量让母亲争取抚养权。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可先协商抚养权归属,若协商不成,双方应积极展示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条件,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父母要尊重孩子意愿,可提前与孩子沟通。
(四)若一方存在严重不良嗜好、无稳定收入等情况,应尽量改正或改善自身状况以争取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