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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的赔偿范围

行政强制执行的赔偿范围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3-05 01:30:32 已帮助30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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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赔偿的强制执行
对行政赔偿的强制执行请参考如下法律条文: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的内容主要有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请求事项、事实和根据、申请人署名和提出申请的时间等。

法院执行行政判决、裁定主要经历以下程序:

1.执行的提起

执行的提起是引起执行行政赔偿诉讼执行程序的发生,执行可由胜诉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执行而提起。

2.执行审查

执行审查是执行机构(执行庭)在接到执行申请书和行政庭的移交执行书后,在法定期限以内,对有关文书、材料进行审查,对案情进行了解并决定是否立案执行的过程。审查由执行员在接到申请书或移交执行书之日起10日进行,主要审查:

(1)申请人资格是否合法;

(2)执行的文书、材料是否齐备;

(3)执行根据是否合法有效;

(4)执行的内容是否正确、合法。

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执行机构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或移交机关准备执行;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不予执行;执行材料需补正的在补正后予以执行。

3.执行准备

执行机构在立案执行至实施执行之前还要作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主要有:

(1)深入了解案情,查看有无执行阻却事项;

(2)通知执行被申请人自动履行,并告诫如果逾期不自动执行将强制执行;

(3)制订强制执行方案,决定要采取的执行措施,确定执行范围、时间,通知执行参与人到场。

4.执行实施

是开始正式实施行政诉讼执行的强制措施使法律文书中的权利义务内容得以实现的阶段。

5.执行完毕

执行完毕指执行机关采取执行措施实现了执行依据中确定的义务,完成了执行任务,是行政诉讼执行程序在程序与内容上的终结。

执行完毕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执行费用开始清结,将执行文书归档。

对行政赔偿诉讼执行错误的,可采取执行补救措施予以挽救,对已造成权利义务影响的,受害人可以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在行政赔偿诉讼的执行过程中,有时会发生某种法定事由,使执行不能继续进行或无须继续执行,因而使执行程序发生中断的现象,这叫执行阻却,行政赔偿诉讼中的执行阻却有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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