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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主体包括哪些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而是特殊主体。其他单位比如说,合伙组织、基金会、寺庙院等,而且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构成该罪的主体。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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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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