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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几年

在江西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情况是这样的: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要交罚金

要是毁坏财物的数额特别大,或者还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就要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之类的标准,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来看,一般是毁坏财物的价值达到五千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达到五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巨大”。

不过具体的量刑,不能仅仅看毁坏财物的数额,还得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像毁坏财物的动机是什么、用了什么手段、毁坏了几次,还有有没有造成很严重的后果等等这些因素都得综合起来判断。

要是有自首立功的情况,或者积极赔偿了损失等能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那在法定的刑罚范围内就可以适当从轻处罚

最新修订: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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