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得从这几个方面来看。
一方面,主体得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要是股东刚好符合这个身份就很关键。
另一方面,得利用职务的便利,也就是说因为他是股东,担任着那个职务,所以对单位的财物有管理、支配之类的权力,然后借着这个便利去侵占单位的财物。
再一方面,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是要把单位的财物非法地变成自己的,不让单位再合法地占有这些财物。
比如说吧,股东利用自己经手公司财务的这个职务便利,把公司的大量资金挪去干别的事,或者偷偷地变卖了占为己有,并且还没有归还的意思,那这种情况就很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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