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消费权益专题 > 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包括商品主体混同行为,表现为三种情形: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还包括商品虚假标示行为,也表现为三种情形:

1)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2)伪造产地,对商品原产地、商品来源或出处进行虚假表示;

3)对商品质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上面就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的的解答

最新修订:2024-02-2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