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下,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懈。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
如果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就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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