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男方购房,房屋归属依不同情形而定,全额出资且登记在男方名下属男方个人财产;男方出资登记双方名下视为赠与,按共有处理;双方共同出资登记男方名下,女方需留存凭证按出资比例分割,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男方全额出资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屋,从物权登记角度看,自然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视为男方对女方赠与份额,形成共有关系,无约定份额时按共同共有,但法院会结合出资贡献酌情分配。双方共同出资登记男方名下,女方留存出资凭证是为证明自己的出资行为,以便按出资比例主张分割房屋。为保障双方权益,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屋归属、份额、出资比例及权利义务等内容很有必要,这样能在出现纠纷时有明确法律依据。若您在类似房产问题上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