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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数额较大

你好,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数额较大这个问题,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以上就是对挪用资金罪有何特点,如何理解挪用资金数额较大的解答。司法实务中,挪用资金罪容易和挪用公款罪相混淆,我们要掌握好两个罪名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如果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咨询律师,他们的实践经验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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