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两者的法律后果区别。合伙企业债务,如果合伙人不能履行债务,则会导致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伙财产去履行债务,合伙财产不够的,则用合伙人私人财产承担。合伙人个人债务,则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承担,在特殊情况下,合伙人可能会用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承担。《合伙企业法》第42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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