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可转让存单是银行推出的一种特殊存款凭证,有着固定的面额,并且可以在市场上进行转让流通。
它的金额通常较大,这使得它更适合一些资金量较大的投资者。
从法律层面来讲,它属于一种特殊的存款债权凭证,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本票则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出票人在见到票据时,就必须无条件地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支付确定的金额。
本票的出票人对付款承担着绝对的责任,这是其重要的特点之一。
二者的区别较为显著:其一,性质不同,大额可转让存单属于存款类金融产品,而本票是一种票据。
其二,流通性方面,大额可转让存单只能在规定的交易场所进行流通转让,而本票的流通主要依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
其三,当事人关系不同,大额可转让存单主要涉及存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关系,而本票则涉及出票人、收款人以及可能的背书人等多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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