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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拘留三十七天

看守所拘留三十七天,通常跟刑事诉讼程序里的刑事拘留期限有关系。

通常来讲,公安机关要是把人给拘留了,觉得得逮捕这个人了,那就得在拘留后的三天之内,去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不过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就能延长一天到四天。

要是碰到那种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还能延长到三十天。

所以,拘留三十七天,就意味着这个案子可能比较复杂,或者属于上面说的那些特殊情形中的一种。

在这三十七天期间,公安机关会忙着进行侦查工作,收集各种证据之类的。

要是检察院批准逮捕了,那案子就会进入到逮捕之后的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要是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那就可能会改变强制措施,或者把被拘留的人给放了。

最新修订: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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