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具体危险犯,就是说,哪怕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还没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可它已经能让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有要倾覆或者毁坏的危险。
就好比在铁路轨道上放个障碍物,虽然没真让列车翻了啥的,但这种行为已经给公共交通安全带来具体的危险。
判断这个罪,得考虑行为的危险性大小,破坏的程度咋样,还有对公共交通安全的潜在威胁有多少等这些因素。
要是行为人的行为都达到能让交通工具有倾覆、毁坏的危险程度,那他就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具体危险犯,到时候肯定得依法接受刑事处罚。
这就是破坏交通设施罪具体危险犯的大概意思,简单来说就是还没出大事,但已经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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