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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中资金

挪用资金罪里,“资金”通常指的是单位的那些钱。

这里面既包括实实在在的货币资金,像公司账户里的现金,银行存的钱;也包括能用货币来计价的东西,像是资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之类的。

这些资金得是本单位自己的,或者是本单位合法地进行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比如说公司账户里的现钱,单位手里拿着的那些票据、债券等等,都算在内。

挪用资金这种行为,就是没有经过合法的批准或者许可,就擅自把单位的资金拿去干别的用,像拿去自己花,借给别人用等等。

要是挪用的资金数额比较大,并且超过三个月都没还回来,或者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也挺大,还拿去搞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了,那这种情况就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不过得注意,到底是不是构成犯罪,得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还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最终确定。

最新修订: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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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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