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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法院怎样受理

自诉案件到法院受理,得经过这些步骤。

法院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后的第二天起,得在十五天内决定到底要不要立案

要是符合受理的条件,那就决定立案,然后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要是不符合受理条件,就书面通知不予受理,还得说明理由。

要是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自诉人在收到裁定后的五天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立案之后,审判人员会去审查自诉材料,要是有必要,还能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要么调解,要么开庭审理

在审理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下落不明,或者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等情况,法院就得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驳回起诉。

总之,法院必须得按照法律法规来受理和审理自诉案件,这样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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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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