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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嘱和赠与遗嘱

首先,需明确不存在“赠与遗嘱”这一说法。

遗嘱有着多种形式,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较为常见,其关键作用是对遗产进行合理安排,这便是继承过程中的遗嘱。

遗嘱继承是以被继承人所立下的合法且有效的遗嘱为依据,来承受其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人有权利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

而若立遗嘱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此行为被称作遗赠。

遗赠要求受遗赠人在知晓受遗赠事宜后的六十日内作出接受的表示,若未作出则视为放弃。

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务必保证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例如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遗嘱的有效性。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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