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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仲裁裁决不终局的情形

在中国,劳动争议仲裁存在非终局裁决的状况。

其中,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主要聚焦于小额争议,也就是那些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在执行劳动标准方面的争议,像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

除了这些一裁终局的情形,其他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都并非终局。

比如涉及劳动关系确认等较为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倘若双方当事人仲裁结果不满意,那么他们都能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情形下,当事人拥有继续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这能有力地保障司法的公正性与合理性,让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更充分的维护和保障。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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