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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中的能与不能

犯罪中止这一范畴中,“能”与“不能”乃是判断其是否成立的关键要素。

“能”意味着从客观层面来看,具备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就好比小偷在实施行窃时,原本是有能力继续窃取财物的,可他凭借自身的意志选择了放弃,如此便满足了“能”的条件,从而能够构成犯罪中止。

而“不能”则是指在客观上已然不存在继续犯罪的条件或者可能性了。

倘若一个人企图实施杀人行为,却因第三人的强力阻拦而无法再继续行凶,这种情形就不属于犯罪中止。

这是因为并非他自身主动放弃犯罪的主观意愿而致使无法继续犯罪,而是客观因素导致的不能。

总之,犯罪中止着重强调的是在具备“能”继续犯罪的情形下,犯罪人主动停止行为,这充分体现了犯罪人的主观自动性。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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