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得从这些方面来看。
一方面,有配偶的那一方和婚外的异性,既不是以夫妻的名义,还得持续且稳定地一起居住。
这里特别强调“持续、稳定”,可不是那种偶尔的暧昧举动。
另一方面,得有实实在在的同居事实存在,就像双方一起住在同一个地方,有共同生活的一些迹象之类的。
要是仅仅偶尔发生一下性关系,那可不能认定为同居。
在司法实践里,通常会把双方的居住情况、经济上的往来以及对外的关系等好多方面的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看看是不是构成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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