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它有这么些特点。
首先是综合性,就像是一个大口袋,把旅游服务的各个方面都装进去,像交通、住宿、餐饮还有游览这些,把好多服务都集合到一块儿。
其次是双务性,旅行社得提供旅游服务,游客就得支付费用,两边都有自己要尽的义务。
然后是继续性,旅游服务一般得持续好一段时间,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两边的权利义务可不是一成不变的,一直在变。
格式性,大多是旅行社提前就写好的格式合同,游客,有时候会因为不太懂,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所以得特别留意合同里的条款细节。
还有人身性,旅游服务直接跟游客的人身安全和精神享受挂钩,旅行社得对游客的人身安全负一定的责任。
最后是不确定性,旅游行程很容易因为各种不可抗力之类的因素而发生变化,合同履行也就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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