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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复议的程序

诉前财产保全的复议程序是这样的哈。

要是当事人对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那就可以在收到裁定书的那一天起算,往后数 5 天内,向作出这个裁定的人民法院去申请复议一次。

接着,人民法院得在收到复议申请后的 10 天之内进行审查。

要是因为对保全裁定不服而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如果理由是站得住脚的,那就会裁定撤销或者变更原来的裁定;要是理由不成立,就会裁定驳回。

而且,在复议期间,裁定是不会停止执行的。

在复议的过程当中,被保全的财产会一直处于被保全的状态。

要是复议的结果把原来的保全裁定给改变了,那就要赶紧把相应的保全措施给解除或者变更,这样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诉前财产保全的复议就是为了保证保全措施既合法又合理,给当事人提供一个可以寻求救济的途径。

最新修订: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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