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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开庭前还钱,起诉费由谁负责

陈** 黑龙江-鹤岗 受理范围咨询 2025.12.28 01:58:54 313人阅读

被告在开庭前还钱,起诉费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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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被告在开庭前还钱,双方达成和解,原告可申请撤诉,此时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原告应及时与法院沟通撤诉事宜,避免产生不必要费用。
(二)若案件继续审理,若最终被告败诉,起诉费通常由被告承担。被告应做好承担费用的准备。
(三)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等具体情况调整诉讼费用分担。当事人要积极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合理分担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2025-12-28 07:3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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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案件受理费先由原告预交,最后败诉方承担。

2.若被告开庭前还钱,案件有不同走向。若双方和解原告撤诉,法院准许后,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

3.若案件继续审理,即便被告提前还钱,最终被告败诉,起诉费仍由被告承担。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双方过错程度调整费用分担。起诉费谁承担,以审理结果和法院判定为准。

2025-12-28 05:5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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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最终负担取决于案件审理结果和法院判定,被告开庭前还钱会使案件有不同走向,费用承担也不同。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通常案件受理费先由原告预交,最终是败诉方承担。当被告在开庭前还钱时,若双方和解且原告撤诉,法院准许后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若案件继续审理且被告败诉,起诉费仍由被告承担。但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像双方过错程度等,对诉讼费用分担进行调整。这表明起诉费的最终承担需依据案件的实际审理结果以及法院的判定。如果遇到类似的案件,对起诉费的承担等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12-28 04:4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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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费通常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若被告在开庭前还钱,案件走向不同,起诉费承担情况也不同。
1.若双方和解且原告撤诉,法院准许后,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这是因为原告主动申请撤诉,相当于在一定程度上终结了诉讼程序。
2.若案件继续审理,即便被告提前还钱,若最终判定被告败诉,起诉费仍由被告承担。不过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双方过错程度等调整诉讼费用分担。

建议当事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争取达成和解。若进入诉讼程序,要积极收集证据,以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2025-12-28 03:2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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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案件受理费先由原告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这是基本的原则,能保障诉讼程序启动时费用的落实,也体现了败诉方对其不当行为应承担的经济后果。
(2)若被告在开庭前还钱,案件走向不同,受理费负担不同。当双方和解原告撤诉,法院准许后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这样既鼓励当事人自行解决纠纷,又合理分配了费用。
(3)案件继续审理时,即便被告提前还钱,若判定其败诉,起诉费仍由被告承担。但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如双方过错程度调整诉讼费用分担。

提醒:
起诉费承担需看案件最终审理结果和法院判定,不同案情结果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28 02:09:2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此处要求广告经营者与广告发布者基于过错承担责任,而对其他广告侵权主体承担责任是否基于过错,法律并无规定。推定过错责任是过错责任的加重责任,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人,实现社会公平。广告侵权责任全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较为科学,理由如下: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考虑到消费者权益受虚假广告侵害时,相关广告的资料和记录都在被告手中,消费者要证明广告中的一些虚假内容是非常困难的。《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对其他广告侵权人则没作责任归责规定,使得消费者主张广告责任时阻力重重,所以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才能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告侵权的归责原则,《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此处要求广告经营者与广告发布者基于过错承担责任,而对其他广告侵权主体承担责任是否基于过错,法律并无规定。推定过错责任是过错责任的加重责任,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人,实现社会公平。广告侵权责任的规定,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按照连带责任的性质,在请求的对象上,受害人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中的一人或几人承担赔偿责任;在请求的时间上,可以同时要求也可以先后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在请求的内容上,可以向债务人主张一部分,也可以主张全部债权。与普通侵权产生的连带责任不同,虽然广告侵权是出于同一个广告行为,但广告参与者没有骗取消费者钱财的共同故意,获利的方式与途径也不同。之所以他们要承担连带责任,是因为他们都是广告的参与者,其共同的广告侵权行为对消费者产生了损害。《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因为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是与广告主最接近、最能了解广告主真实信息的人。而此处承担的“全部”责任是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在外部替代广告主承担最终赔偿责任,笔者认为其性质上也是一种连带责任,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是可以内部向广告主追偿的,这样理解符合广告侵权责任的特点。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此处要求广告经营者与广告发布者基于过错承担责任,而对其他广告侵权主体承担责任是否基于过错,法律并无规定。推定过错责任是过错责任的加重责任,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人,实现社会公平。广告侵权责任全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较为科学,理由如下: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考虑到消费者权益受虚假广告侵害时,相关广告的资料和记录都在被告手中,消费者要证明广告中的一些虚假内容是非常困难的。《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对其他广告侵权人则没作责任归责规定,使得消费者主张广告责任时阻力重重,所以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才能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告侵权的归责原则,《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此处要求广告经营者与广告发布者基于过错承担责任,而对其他广告侵权主体承担责任是否基于过错,法律并无规定。推定过错责任是过错责任的加重责任,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人,实现社会公平。广告侵权责任的规定,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按照连带责任的性质,在请求的对象上,受害人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中的一人或几人承担赔偿责任;在请求的时间上,可以同时要求也可以先后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在请求的内容上,可以向债务人主张一部分,也可以主张全部债权。与普通侵权产生的连带责任不同,虽然广告侵权是出于同一个广告行为,但广告参与者没有骗取消费者钱财的共同故意,获利的方式与途径也不同。之所以他们要承担连带责任,是因为他们都是广告的参与者,其共同的广告侵权行为对消费者产生了损害。《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因为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是与广告主最接近、最能了解广告主真实信息的人。而此处承担的“全部”责任是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在外部替代广告主承担最终赔偿责任,笔者认为其性质上也是一种连带责任,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是可以内部向广告主追偿的,这样理解符合广告侵权责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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