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收逃犯的过程中,关于拘留证的签发时间等规定是这样的:公安机关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倘若有正在预备犯罪、正在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刻被发觉,以及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其犯罪等情形,便可先行拘留。
并且,公安机关在拘留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此拘留证通常应在拘留时予以出示,其签发时间是在依法决定对嫌疑人进行拘留这一决定做出的时刻。
当接收外地逃犯时,通常是在逃犯被抓捕地的公安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比如,若之前未办理拘留证,就需要制作拘留证;若已有签发的拘留证,就凭借此等手续将逃犯临时羁押,之后再进行移交等一系列相关程序。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