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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哪些辨认笔录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以下这几种辨认笔录不能当作定案的根据。

首先,要是辨认不是由侦查人员来主持进行的,那就不行。

其次,要是在辨认之前让辨认人见到了辨认对象,这很可能会影响到辨认的客观性,让结果不太准确。

然后,要是辨认活动没有单独进行,很容易受到其他人的干扰,这样就容易导致辨认的结果不准确。

还有,要是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那些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当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那也可能会导致辨认出现偏差。

最后,要是在辨认过程中给辨认人明显的暗示,或者明显有让他指认的嫌疑,这就会影响到辨认的真实性。

这些情况都会让辨认笔录的证据效力受到质疑,所以就不能把它们当作定案的依据。

最新修订: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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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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