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利息的情形下,需区别对待。
司法实践中,若利息为法定孳息(像借款利息这类),违约金是针对违约行为的惩罚性约定,那么二者是可以并存的,不过总计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在买卖合同等非借贷合同里,当违约金和利息(诸如资金占用损失等类似表述)一同被约定,当违约方提出要调整过高部分时,法院会全面考量合同的履行状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合理判定两者之和是否过高。
若过高,就可能进行适当调减,这样能平衡双方的权益,切实符合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避免一方因约定过高而获得不合理的利益,保障合同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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