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就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像为满足家庭日常需求而产生的债务,像买家庭生活用品、付子女教育费等,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表示出共同意思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然而,倘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欠下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像一方私下的奢侈消费等债务就是如此。
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无需共同偿还。
但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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