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当主债权不复存在时,质权人需在债权消灭后的 10 日内,凭借相关证明文件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注销登记。
其二,倘若质权已得以实现,或者质权人主动放弃质权,同样需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在办理注销登记的过程中,当事人需提交注销登记申请表以及原《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等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随后作出准予注销登记或者不予注销登记的决定。
若准予注销,将会向当事人发放《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
这一举措的目的在于保障专利质押相关权益能够正常流转并终止,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在法律的规范下得到妥善处理,避免出现权益纠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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