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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证明侵犯名誉权的事实

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

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

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

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

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

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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