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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遗失股东决议

倘若营业执照不慎遗失,且需出具股东决议,通常涵盖以下关键要点。

其一,股东决议需清晰写明会议的基本信息,诸如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参会股东的相关情况等。

其二,在决议内容中要确切表明公司已知晓营业执照遗失这一事实。

接着,需说明经股东审议并一致通过,同意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办营业执照,同时授权特定人员(例如公司法代表人或者某位具体员工)来负责办理补办手续的各项事宜,像提交申请材料、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等都在授权范围内。

此外,股东决议必须由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并且要依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表决方式(如半数以上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等)来通过该决议,只有这样的股东决议才具备法律效力,方可提交给工商登记机关以办理营业执照的补办手续。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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