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被告提出了管辖异议,而原告又同意进行移送,在此情形下,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意愿来实施移送。
首先,被告务必及时向受理案件的法院递交书面的管辖异议申请,详细阐述理由以及期望移送的法院。
原告表明同意移送后,受理法院会对相关材料展开审查。
倘若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损害第三人利益等特殊状况,受理法院便会作出裁定,把案件移送至双方都认可的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接着,新的受移送法院会依照正常的诉讼程序持续对案件进行审理,确保诉讼进程的顺利推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